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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拟发可转债募不超11.6亿21个月前定增募12亿

2022-09-13 16:42| 发布者: 燕梦蝶|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东方财富   阅读量:7433   

摘要:今日新泉股份收于44.47元,涨幅0.36%。 昨晚,鑫泉股份公布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状,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上海智能制造基地...

今日新泉股份收于44.47元,涨幅0.36%。

昨晚,鑫泉股份公布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状,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合肥汽车用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亿元,具体发行金额将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和每个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应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且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取每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优先于原a股股东,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应在发行前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公告中披露超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机构投资者网下销售和网上定价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承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日前,新泉股份出具的《江苏新泉汽车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报告书》显示,2020年12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发行人缴纳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198,939,096.05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账户

日前,中信建投证券将认购款转给鑫泉日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鑫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22日,新泉已发行a股49,810,51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4.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8,939,096.05元,扣除上市费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87,771,233.33元

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拟配售股份数量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8,939,096.05元。本期目标最终确定为15,最终投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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