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二审稿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在加强基础研究方面增加了一系列规定,旨在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总开关为加强基础研究,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一审稿新增了基础研究一章,就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的投入机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草案一审稿于2021年8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建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
草案一审稿规定,超前部署和发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超前部署的范围应当集中在重大基础研究,有重大产业应用前景的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
第二,基础研究要关注环境,培养环境和氛围,鼓励科技人员有自己的兴趣,让他们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给一点宽大,给一点包容,包括坐了几年冷板凳,还是没有出成绩。你也应该包容他,包容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十次失败,只要有一次成功,国家就会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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