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 焦点 查看内容

安徽政采发力助企纾困促发展

2022-06-08 13:26| 发布者: 如思|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东方财富   阅读量:5656   

摘要:最近几天,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通过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增加多项采购优惠,清理各种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壁垒,全力帮助企业脱困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安徽省财政厅已明确:一是...

最近几天,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通过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增加多项采购优惠,清理各种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壁垒,全力帮助企业脱困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安徽省财政厅已明确:一是连续免收投标保证金延续2021年6月以来的相关政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2022年将为各类市场主体节约100亿元左右二是免费提供购买凭证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免费向供应商提供采购单据,2022年将为市场主体节约资金2亿元以上,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2.5%,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不得收取无法律依据的质量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四是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的签订,但因供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签订的除外五是加快资金支付买方应在项目完成并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性能验收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比原规定缩短3个工作日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变动,政策调整,内部支付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如果拖欠中小企业货款,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逾期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LPR支付

在采购优惠政策方面,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和小微企业优惠价格抵扣比例,并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也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比原规定高出20%如果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规定预付款,经供应商申请,买方可以支付预付款适合中小企业提供2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的,预留份额比例由30%提高到40%以上

对经预算主管单位统筹后未预留给中小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的采购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的优惠,并以扣除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评估优惠率提高到4%—6%

安徽省财政厅还要求,要不断清除政府采购领域一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坚决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备选库,目录库,资质库等各类供应商库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坚决清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质认定,资质审查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性待遇的情况,坚决清除外国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清理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排斥外国供应商的行为,坚决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认证项目,登记注册,认证认可等不必要条件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至:
| 收藏

观察家网©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