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发布的消息,合肥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消息称,合肥提高首套房贷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另外,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由30年调整为4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河津管理处1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据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介绍,此次政策调整中的首套住房贷款,既包括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也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确定公积金贷款实际贷款额度方面,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表示,职工应当在一年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10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缴存时间为15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2年以上,缴存时间的倍数为20倍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目前的还款能力系数为0.5
对于政策调整的住房套数,贷款承办银行以贷款申请人及共有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屋查验结果为认定标准,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房之外无其他住房的情况下的首套房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以外只有一套其他住房的,认定为二套房,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规定和要求,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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