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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

2021-12-27 23:12| 发布者: 叶子琪|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5214   

摘要:日前,在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共同签署《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

日前,在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共同签署《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 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

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标志着南方电网完善股权结构,开创公司改革发展历史的新阶段。。

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本次股权调整前,南方电网股权结构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38.4%,中国人寿持股32%,国家电网持股26.4%,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3.2%

调整后,南方电网最大股东变为国务院国资委,且实现绝对控股,中国人寿持股比例降至21.3%,由第二大股东变为第三大股东,广东省政府和海南省政府的股比亦相应下降,国家电网退出股东行列。在东莞,曹志安在东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了解东莞电网系统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近期供电形势,有序用电,客户需求等专题汇报。

中国人寿表示,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2006年,中国人寿入股南方电网,此次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有利于各股东方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中国人寿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与南方电网拓宽合作领域,促进股东协同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部署,在央企股权多元化,投资基金合作等领域与国资委和更多央企开拓合作空间,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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