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此前促进汽车和家电消费政策成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和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出台三项措施加快山东消费市场回暖。
《通知》明确,山东省将于7月发放2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和商用车消费券根据《关于促进商务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全省共发放1.2亿元,各市前期未核销的资金继续用于本市商务车消费券发放,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至于前期未核销的家电券资金,山东省将继续用于发放家电券,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支持范围以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大类商品和燃气灶,吸油烟机两大类新品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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