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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保监会: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2022-09-30 08:08| 发布者: 许一诺|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中国网   阅读量:4995   

摘要: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动产与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动产和权利融资已逐步成为企业特别是新型服务业...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动产与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行、银保监会: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动产和权利融资已逐步成为企业特别是新型服务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迫切需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

《指导意见》共分五部分十七条其中提出,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科学合理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在薄弱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的差异化管理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商品和货物权利融资业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和存货担保融资,积极开发系统化,全流程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品

智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普遍缺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动产和知识产权是其主要的资产形态对于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动产和权利融资是解决其融资过程中缺乏抵押物问题的有效途径《指导意见》在扩大抵质押品准入范围,丰富融资服务模式,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提升融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做出了系统安排,对缓解企业上述融资难问题,发展小微金融和科技金融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对于银行机构应如何加强对动产和权利的融资服务,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先,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抵押物条件的动产和权利纳入抵押物目录其次,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在薄弱领域的支撑作用银行要根据不同信贷主体的需求,不断完善动产和权利的融资服务第三,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的差异化管理鼓励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比例上限

董希淼表示,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指导意见》发布为契机,调整优化内部制度和流程,以动产,商标,专利为授信基础,大力发展动产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根据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等特点,在保持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丰富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目前,一些银行已经专门制定计划,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成长型贷款,小巨人贷款,单项冠军贷款等专属金融产品,更加符合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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