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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2021和2022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实行年度管理允许配额预支

2023-03-17 08:49| 发布者: 杜玉梅|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证券之星   阅读量:7575   

摘要: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的配额分配方案正式出炉。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配额方案》)。由于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只有发电一个行业,...

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的配额分配方案正式出炉。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配额方案》)。由于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只有发电一个行业,该方案即为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的配额分配方案。

《配额方案》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2021、2022年度实行配额年度管理,推动配额预分配、核定、清缴等环节按自然年常态化管理,区别于2019和2020年采用相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两年合并履约的做法,2021、2022年度采用了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

“基于上年实际排放情况确定第二年基准值,使基准值更加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体现了发电行业能效逐年提升和单位产出碳排放逐年下降的趋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2022年度分别发放配额、开展履约,特别是在实施履约豁免机制统计配额缺口率时,改为分年度计算。”

实行年度管理同时,《配额方案》还允许控排企业预支配额和结转配额。其中,配额预支方面,配额缺口率在10%及以上且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预支2023年度部分预分配配额完成履约,预支量不超过年度配额缺口量的50%,预支配额仅可用于当年度本单位的配额履约,不可用于交易、抵押等其他用途,预支配额将在2023年度配额核定清缴环节进行等量抵扣。

“考虑到2021、2022年经济形势和能源保供压力,为有效缓解发电行业履约负担,‘2021、2022方案’在延续上一个履约周期对燃气机组和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实施履约豁免机制的基础上,新增灵活履约机制及个性化纾困机制,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张建红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执行履约豁免机制和灵活机制后仍难以完成履约的,生态环境部还将统筹研究个性化纾困方案。

配额结转方面,《配额方案》虽然尚未披露具体细则,但已明确配额可结转,称“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19—2020年度配额结转相关规定另行发布”。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剩余配额或将按1:1结结转至后续履约周期。

针对当前配额仍采取“事后分配”的方式,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2021和2022年全国碳市场处于发展初期,碳排放核算核查水平以及数据质量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特别是由于实测燃煤元素碳含量的机组比例变化较大,碳排放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而采用“事前分配”,需要对碳排放数据进行精准预估,要建立在高质量碳排放数据和科学准确的分析预测等工作基础上。为稳妥起见,采用“事后分配”的方式,延续第一个履约周期做法,更好的保证配额分配总量符合预期目标,既不会因为分配总量收缩过紧造成行业减排负担过重,也不会因分配总量过于宽松导致碳市场无法更好地发挥促进减排的作用。

据透露,下一步,随着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数据获取时效性和准确度提高,将积极研究如何由“事后分配”逐步调整为“事中分配”或“事前分配”的具体方案,尽可能提早向市场主体明确预期。

生态环境部同时表示,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配额核定后,要组织各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确保2023年11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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