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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财险公司启动增资引战工作:释出不高于44%股权,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

2021-12-07 19:56| 发布者: 安靖| 查看: 42100| 评论: 0|来自: 观察家网   阅读量:6767   

摘要:又一财险公司启动增资引战工作:释出不高于44%股权,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蓝鲸保险注意到,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又挂牌一则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从公开信息来看,该财险公司位于北京,拟征集投资方2-3家,拟募集资金金...
又一财险公司启动增资引战工作:释出不高于44%股权,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

又一财险公司启动增资引战工作:释出不高于44%股权,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蓝鲸保险注意到,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又挂牌一则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从公开信息来看,该财险公司位于北京,拟征集投资方2-3家,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高于44%。募资用途为补充资本实力,改善公司偿付能力及流动性水平。据了解,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单一意向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认缴权。

该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此次预披露信息为意向增资信息,相关内容以正式的信息以后续披露公告内容为准。

对于意向投资方,该财险公司给出条件,应为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境内有限合伙企业、境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境外金融机构,符合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股东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投资方在充分了解融资方情况后,需在项目正式挂牌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文件,同时于项目正式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项目正式挂牌公告期满,当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持股比例及其增资价格。具体涵盖: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公司经营治理、盈利能力等;合格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有资本运作经验的优先;认同融资方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与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具备协同性及互补性,能够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能够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存在合作基础的优先。

此前,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蓝鲸保险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纷纷选择引入外部投资者,一方面,是因为保险公司具备的业务成长空间越来越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自身而言,机构投资者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增资扩充资本规模的需求较大,引入外部投资者可同时引入新资金源,扩大股东阵容,吸引更多合作伙伴,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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