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了鼓励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开展更新湖北消费汽车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湖北号牌旧车的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所需资金由省,市政府分别承担50%其中:旧车报废和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3000元/辆,老旧车转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降至0.5%的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消费者让利
开展湖北消费汽车下乡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2022年6月至12月,组织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车型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项活动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现有国家推广补贴和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省内各市运营的公交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按车价补贴3%,所需资金由省,市政府分别承担50%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实物保障和特殊专业技术车辆外,新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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